劳动合同丢失后,应该怎么办?
宁波鄞州刑事律师
2025-05-05
劳动合同丢失后,应采取以下措施:1.首先,尽快与用人单位沟通,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副本;2.如果用人单位也有劳动合同副本,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复印件并签字确认;3.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或也丢失了,则可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,说明情况,并要求对方书面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及相关权利义务;4.可通过律师向用人单位发送律师函,要求其配合。同时,可保留所有沟通记录;5.若确实无法获取劳动合同副本,但需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(如发生劳动争议),可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,如工资发放记录、考勤记录、工作沟通记录等。若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拒绝提供或承认劳动合同,可能构成违法行为。在此情况下,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相关损失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一条,本法适用于企业、机关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、订立劳动合同的活动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条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结立劳动合同时,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二十四条,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,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三条,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,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;调解不成或者不愿意调解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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